有件事工,几次徵求协助者未果,於是有人找上了我。
我当下的判断是,我的状况并非很顺利地就能做那件事,也是因此,之前我没有想过要去协助那件事工。
有可能所有并非不乐意的人在自我判断下,都觉得自己的状况并不是很恰当,所以这件事就一直这么胶著著。
「你可以牺牲一下吗?」然後就这么被问了。
唉,这问题真是令人皱眉头啊。
後来我做了一些安排,把状况变成可以去做那件事,不过也因此有另一部份的事情就无法顾到。
这,叫做「牺牲」吗?都说皱眉头了,我其实啊,对这个词,感冒。
牺牲,是什么意思呢?
维基词典上是这么说的:
1. 用於祭祀的纯色全体牲畜。
2. 供盟誓、宴飨用的牲畜。
3. 泛指动物祭品。
4. 捨弃或损害人的利益。
5. 为正义事业捨弃生命;捐躯。
问我「愿意牺牲吗?」如果采用的解释是「捨弃或损害人的利益」那一个,那麽,我,没那个意愿呢。以我这个浸了经济学原理的脑袋来思考,就没有这种事好存在啊!还谈什麽意愿呢?
若是被强迫而捨弃或损害利益,那就不是「愿意」了。而如果「愿意」,那就是觉得这样的行动符合最大效用,是自己觉得这样比别样好才做的,所以又怎能叫做「捨弃或损害利益=牺牲」呢?
是吧?我情愿选择这个,捨弃那个,就表示愿意得到「有这个,没那个」的结果,这样是在牺牲什麽呢?
所以我说,跟利益衡量有关的「愿意牺牲」本身就是不合逻辑的话啊。
但如果对於「牺牲」,采用的解释是:「用於祭祀的纯色全体牲畜」而问说:「你愿意在 神面前成为牺牲吗?」那,我举双手愿意啊,只怕,那是要最好的,最完美的,而我不够格啊!
所有在教会做的事,要说是「牺牲」,要说是「奉献」,好吧,如果是取「献给 神」的意思,那我可以接受,若是要像计算利益一般,觉得是有损的,觉得是白白付出的,那我可不认同,又不是不自由的世界,又不是被逼的,所有的事情,都是自己脑袋清楚之下做的选择,都有自己期望的目标,就算有不开心,那也是觉得忍受这样的不开心比起别的状态要来得好,才会去做的。
简单来说,只有「要」或「不要」,却没有「不想要却牺牲」的矛盾。
要存著「牺牲奉献的心态」去做事,还是要怀抱「按照主旨意的心态」去做事,我想,层次真的有别,幸福真的有别。
唯愿成为配得上旨意的牺牲啊。而让我不知所云的牺牲,小的不才,敬谢不敏。
文章转载自:http://garfywiththelord.blogspot.my/2017/10/blog-post_2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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